从前,我很喜欢看陈炀的手。
他人是瘦高体型,这样的人往往手也长得好看。他手指很长,很直,干干净净的,骨骼形状是分明的。
他用那双手帮我搬过书,给我递过试卷,捏着笔管给我讲过题。我听不懂时,他屈起食指敲过我的脑门。
后来,他用那双手牵过我、抱过我。我们毕业的那个夏季有场轰鸣震天的雷雨,那晚他跟闵雪调换了座位,在我身边轻轻捂过我的耳朵。
而最初的最初,是他曾用手帮我挡过一次篮球。
俗话说红颜祸水,这话用来形容闵雪一点都不过分。
要说那事纯粹就是怪她,要不是那阵子她看上了高三篮球队的学长,就不会把我硬拖到篮球场看球,我不会昏了头陪她从篮网外跑进网内,那个意外砸到篮筐然后反弹过来的球也就不会害得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当时那球斜刺里“唰”地一下就朝我飞过来了,还是照着脸来的。
我只听见闵雪的惊叫,我人已经吓傻了,完全来不及躲,只是本能地抱头紧闭着眼。直到听见篮球的落地声,我的心脏还在咚咚乱跳。
我没被砸到。
睁开眼时,球已经回到球场里。篮球队的训练继续,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一切笑嚷照旧。
我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平复呼吸,我面前站着一个人,他穿着白色的篮球服,正抬起小臂去揩脸上的汗:“你没事吧?”
他手里攥着一个矿泉水的空瓶,随手拧了拧,然后投进角落的垃圾桶里。
那个垃圾桶离得不算近,空瓶落入的声音却精准而干脆,我愣愣望着他发梢的汗珠,我可能给吓得糊涂了,一时竟想不起他的名字。
闵雪在一旁替我解释,说“不好意思啊,梁初有点吓到了,她心脏不太好”。
他低头看看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弯腰握住我上臂,扶着我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