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齐家的这个小女儿,娇滴滴的,人也算不得太出色,成不了什么大的气候,大多仗着家里和她哥哥脸上的光,和圈里人玩的倒是还不错,”
有一种你看不上也正常的,我也是看不上的感觉。
果真是遗传的,骨子里的傲气啊,妥妥的!这种只能说是“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了!
“原来爸爸是看上了齐家的大儿子,想让我同他妹妹做朋友,好间接攀上了这一层关系,”
程绾绾这样开口说道。
不得不说,她倒是有些好奇这个齐家的大儿子到底有多优秀和能干,能让程树森都刮目相看,出言赞叹。毕竟程树森的眼光确实是太高了,也太毒了,一般人都入不了他的眼的。
说白了,说的难听一点,就是作,就是装,臭摆架子!
但很明显,程树森不是这个意思,或者更准确的说,程树森不完全是这个意思。
“齐家女儿的这个毕业酒会来的也确实是时候,刚好给你做了一个跳板,爸爸也不用费心去张罗了,”
程树森这样说道。
有一种我程树森的女儿那样优秀,当然不能藏着掖着了,肯定一出场就是艳压群芳的感觉。
这才是程树森真正的想法。
齐家的这个齐欢欢,不管她怎么样,毕业还是不毕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张罗了这样一场酒会。他的哥哥这几年正式管理了齐家的产业,做的也是有声有色的,有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觉,大家不免都会看些他哥哥面子来,想要结交这个齐家大少爷。
至于齐欢欢,除了爱铺张爱张扬,偶尔还时不时的闯点祸,捅点篓子,也没什么真的拿的出手的了。
只是这爱铺张爱张扬的一点,现在倒是合了程树森的心意了。正好程绾绾读的大学今年六七月份也算正式毕业了,现在人也回了南城了,也算是赚足了眼球的了,这第一步目前来看是走的不错,第二步自然也要走的巧妙。
就算没有齐欢欢的这场酒会,程树森也会找人安排,让程绾绾正式融入南城的各大圈子里,这样正好省了很多事情,效果也更有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