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恒稍稍留意了一下身边的文洛,双手叠加在腿上,纤瘦的身姿靠在咖啡色的绒布座椅上,尽管强打着精神,却能从眼神中能看出几分倦意,庄恒招手,服务员过来,庄恒交代了几句,服务员去调小了空调的出风,端了小米粥上来,分到小碗里,每人一份。
服务生给往高脚杯里倒着红酒,有人拿起桌上一瓶未开的酒,问
“老庄,你可以啊,今天请我们喝百年老藤,我得多喝几杯。”
“嗯,这个酒还不,错今天女士居多,当然要喝点好酒,才配得上我们这么多年的同学情谊啊。怎么样,粥都喝完了吧,来,我们举杯,只为我们曾经难忘的同窗三载,这么多年了还能坐在一起忆往事聊人生,同时感谢文小姐的见证,干杯!”
“真干了啊老庄?有点着急吧这?”艾歆端着杯子刚要放到嘴边,看了一眼文洛手里的酒杯,忙问道。
“对呀老庄,你得先立个标准,我们好照着执行,谁喝多了喝少了的说不清,这可是百年老藤,有人嘴馋。”旁边有人起哄。
“这第一杯酒大家随意,好酒需要慢慢品,抿一小口也行。”
文洛浅酌了一口,在她看来,酒都一个味,苦、涩、酸、辣,没什么好喝的,但今天这个酒似乎柔和很多,不苦也不那么酸涩,就像庄恒的体贴周到,甚至还有些暖心,这大概就算是传说中的暖男了吧。
庄恒安排的菜品虽不是八珍玉食,但也咸甜适中,精致可口。作为销售出身,这一路摸爬滚打各种场合的应酬必然是家常便饭,各种规矩更是轻车熟路,文洛在初次与庄恒的饭局上是有所感触的。待庄恒带着大家喝完三杯之后,文洛端起酒杯里1/3的红酒,一脸诚意的对庄恒举杯
“庄恒,对于我们活动场地的事,再次表示感谢,本来今天大家这个聚会应该我来安排的,让你抢了先,特别的过意不去,我敬你,也敬大家。”
“这一杯文洛单独跟老庄喝吧,我们不急,一会儿单独跟你喝,嘿嘿。老庄,你俩要不来个交杯酒,以示交情,哈哈”有人撮合道。
艾歆清了清嗓子,“别瞎起哄啊,文洛今天身体抱恙,她专程跑来感谢老庄,喝下这杯已是最大诚意了,再多一点估计她今晚得去医院睡了。大家平时都忙,找时间一起聚聚,顺便聊聊人生啊什么的,今天这个场合,点到为止就好了,有量的可以多喝几杯,老庄管够,是吧老庄?嘿嘿”
“那是自然。”
“文洛跟老庄喝,咱们几个也走着。”艾歆把杯子里剩余的酒喝下。
两个人喝完杯里的酒,庄恒让人把文洛的酒杯撤下,嘱咐服务生端了杯热牛奶过来,这种被呵护的感觉遥远又熟悉,文洛忽而想起了秦诚,那个高大且洒满了阳光味道的男孩,那个总喜欢握着她的手穿梭在地铁人群中闹市里的人,那个在朔风砭骨的傍晚从胸前拿出两个冒着热气的烤红薯的故人,对,随着时间的流逝,伸出手去什么也抓不住留不下,爱人也就渐渐成了故人。
这顿饭吃的很是惬意,像是家庭聚餐,偶尔有人出来相互取笑一下彼此,说着以前未完待续的故事,和现在走的狗屎运,以及谁和谁的烂桃花,那些造的孽渡的劫,大概桩桩件件都走不出轮回了吧,看似彼此依附,却也攀扯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