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南北,各有分身大军1万名。
在纽约的地层之下,如此规模的分身集体行动,直接引发了轻微的地震。
这十几只小恶魔合力尚且无法一下子杀死一个分身,更何是周围密密麻麻的四万大军呢
即便智商再如何地下,即便被强化后的自信心再如何爆棚,小恶魔们此刻心中也只剩下一种情绪了绝望。
结果毫无悬念,小恶魔们成了紫薯分身的肥料,不到1秒钟就被瓜分一空。
并不是每一个从“魔法漩涡”中甩出来的恶魔,都像那十几只小恶魔一样倒霉,正好遇到钱松的分身。
它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没有遇到任何的阻拦。
于是,本能驱动,它们的破坏盛宴,开始了。
恶魔们的破坏,可不是小混混或者帮派分子那样的打砸抢烧,也不是某些恐怖电影里表现的那样生吞活人,它们的破坏,更隐蔽,更难以被发现。
在解释它们的破坏方式之前,需要先讲清楚,墨菲斯托为什么要收集那么多的灵魂丢进地狱里去转化成恶魔,他搞出那么多的恶魔族,究竟想要干什么。
其实很简单,就和所有的野心家一样,墨菲斯托怎么可能甘心永远偏安一隅呢
地狱可不是什么天堂一样的好地方,烈焰、恶臭、毒气、昏暗、潮湿、腐朽、糜烂一切令人厌恶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地狱身上。
而墨菲斯托的本体,却又不敢轻易离开这个令人作呕的鬼地方,因为一旦离开了这里,他就不再无敌了。
他很惜命,所以,如果想要没有风险地“搬家”,找个稍微像样点的地方居住,他就只能另想办法了。
在自己悠长的生命里,墨菲斯托一直都在做着各种尝试,通过不断地试错,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扩张。
一点,一点,再一点地缓慢蚕食,让人间的某个地方,缓慢地变成恶魔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