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蕴始终不紧不慢的跟着两人,越是看着两人亲近的互动,他的心里越是烦躁、痛苦。
他不是一个喜欢逛街的男人,他甚至觉得逛街是一件非常浪费生命的事,可如今看着明锦和文曜相偕逛着热闹的市街,他却是恨不得以身代之。
以往对他来说最是痛苦的事情,在此时此刻却成了他当下最渴望的事,谢蕴捏紧了拳头,忍下了冲上前去打断他们两人的冲动。
如果不知道明锦跟他一样已经重获新生,他或许就直接强势的把两人分开了,可是在昨夜过后,他唯恐行差踏错,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如果,只是如果,他当年不要离开京城,又或者是如果,当年他可以早点察觉皇帝和韩家的Y谋,是不是他们之间也能够有所改变。
可这世上最无用的两个字,大概就是“如果”了。
时间只会一条线笔直的向前走,不会为了任何人停留,只有在时间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管是贵为皇帝,还是贫贱如乞丐,时间不给予任何人优待,过去的事情也无法改变。
这是谢蕴最能理解的事了,可这人生还是发生了如果。
那便是他和明锦都重活了一世。
既然老天爷给了他这一个机会、垂怜于他,那么他便要牢牢掌握,不能再出错。
明锦当真是很喜欢逛街,在逛过了工艺品一区过后,又在中段的商市逛了一圈,北方来的商品对明锦和文曜没有什么x1引力,不过明锦还是从头逛到了尾。
经过上一世的磨难,明锦改变了很多,但有些本质的事情还是不会改变。
小姑娘以前就喜欢喳喳呼呼的,那时他嫌她话多,如今却只能偷偷m0m0的听着她说话,哪怕她说的事儿根本无趣至极,他也觉得有如天籁,也算是报应了。
明锦和文曜在一个卖珍奇异兽的小摊子前面停了下来,明锦从小就喜欢那种毛绒绒的小东西。
摊上正好有只白胖胖的小兔子,明锦便蹲在那儿,眼睛瞬也不瞬的瞅了足足有两刻钟。
摊商终于忍不住了,问了句,“小姑娘,喜欢就带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