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默林按照李超指的方向走,很快就见到张大大的红底金字招牌——环视步行街,食物的香气不停地刺激着安默林的鼻腔,除了食物以外最多的就是买纪念品的小店,几角钱的义乌小商品在这里一下翻百倍来标价,就这样还有大波的游客买单,生意红火得很。

    “赚到了赚到了!环视竟然还有两位数的纪念品,老板你能赚钱吗?”这条街的房租出了名的贵,别人家几乎都是几百上千的价钱,这家竟然只要九十九!

    小姑娘都不忍心只买一件回去,这样忠厚老实的老板太少见了。

    中年男人局促的搓手,憨厚一笑:“这间店从我爷爷手里传给我爸爸,后来又传给了我,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经营三代人的心血,不求发大财,挣口饭钱就足够了。”

    隔壁听墙角的老板白眼都翻上天了,明明上个月才开张,怎的到了他嘴里直逼百年老店了?

    不愧是影视城的店老板,演技卡的死死的。

    安默林的注意力却不在这边,见到角落里的小男孩,安默林心道第六个。

    繁华地区乞丐扎堆本来并不稀奇,人多才有可能讨到钱,但可疑的是这六人身上似乎有术式的痕迹。

    这种术是从基本术式中衍生出来的,主要用来标记目标而后进行追踪使用,很难被其他术士发现。

    安默林在附近买了两个煎饼果子,然后径直走向街边那个眼神麻木的小乞丐,看身形应该只有十二三岁,身上的衣服脏的发黑,甚至能看到随意补上的扯痕,稍微一靠近就能闻到一股让人反胃的酸臭味。

    安默林蹲下身将煎饼果子递给小乞丐,小乞丐缓慢的抬起头,眼睛狠狠地盯着散发着香气的食物,他有多久没吃过热食了?一年?两年?

    尽管心中渴望极了,但他并没有伸手去接。

    “小哥别费心思了,以前也有好心人给他买过吃的,但他理都不理,只要钱。”旁边的大爷似乎是附近的店家,路过时好心的提醒安默林。

    安默林眯起眼睛道谢,尽管墨镜遮住他的半张脸,但是大爷依旧感受到安默林的善意,摇着头走远了。

    安默林收回手,长腿一伸跟小乞丐排排坐,又一次将食物递过去:“吃吧,现在附近没人盯着你。”

    小乞丐睁大眼眶,披头散发的小孩第一次认真的看了这个怪人一眼,皮肤白皙的反光,小乞丐在这里乞讨三年多,但是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衣服,一看就是有钱人家里不谙世事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