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小说网>仙侠修真>电锯使用手册 > 第八章 证据
    早间休息期间。

    陆然悄悄掏出手机,点开【地狱之路】,在论坛区域找到上传证据的特殊版块,将昨晚拍摄到的木偶照片作为‘证据’上传。

    就在上传成功的一瞬间,陆然便收到信息回馈。

    『证据不足,请至少上传一段有声音的视频文件,并以较为简短的文字描绘事件。』

    “果然,仅凭一张照片是不行的……呼!我必须拍摄一段小视频。”

    经历‘怪夜’。

    第二日的陆然在课堂上因多次走神而被数位老师点名……不过在老师们得知陆然精神状态不好后,也没有过多批评。

    晚自习的课间休息时,经常与陆然一同回家的好朋友-刘勉,挪动着他那肉球般的身体,靠近而问着:

    “然哥,第一次见你精神不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给我说,借钱除外!”

    这刘勉是一位个头矮小、极其不正经的小胖子,刘勉这名字因发音很像‘牛面’,于是便有了‘牛肉面’的称号。

    “牛肉面,你有没有见过什么怪异、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你害怕的‘东西’?”

    陆然这么一问,刘勉立刻变得认真起来。

    “有!”

    “什么?”

    刘勉眼神瞥向教师里的一处角落位置,凑近说道:“当然就是‘小春哥’!小春哥今天又没洗头,已经打破她连续八天不洗头的巅峰记录了。”

    ‘小春哥’,本名张小春,班级里一位‘不爱干净’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