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小说网>灵异科幻>振南明 > 第二百一十四章 遂昌县的金矿山(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遂昌县。

    黄岩坑矿。

    作为唐宋时就已经开采的大型坑矿,到了大明朝其仍然是黄金的主要开采地之一。

    临近年关,矿工们仍然没有休息,冒着严寒下矿开采金子。

    如果问这世间做什么做赚钱,答案一定是挖矿。

    挖什么矿最赚钱?当然是金矿!

    金子虽然在大明不能作为流通货币进行结算,但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贵金属。寻常富贵人家的大妇都以拥有一套纯金头面为傲,更不用说那些达官显贵,公侯伯爵家连便溺器皿都用的是金器了。

    金器多寡成了衡量财力的一大标准。

    当然,对这些开采金子的矿工来说,挖出的金子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只能得到微薄的收入,勉强够养家糊口而已。

    所有采出的金子都必须统一送到何老员外派来的管事那里查验称量。

    也有人曾经起过小心思,想要把金子夹带在身上带出矿坑。可无一例外的他们都失败了。

    为了防止矿工夹带金子,何员外制定了严格的搜查方法。

    所有要离开的矿工接受搜查时都必须脱的一丝不挂,就连发髻也必须打散。

    曾经有一个矿工把金子藏在了粪门里想要蒙混过关,结果却被何家派来的打手发现,生生把金子从粪门里掏了出来。

    那个矿工的下场十分凄惨,被何家护卫活活乱棍打死,最后随便拿草席子一卷扔到荒郊喂狼,被野狼啃的连个骨头渣子都不剩。